3. 23 预防措施 prevention action
为消除潜在的不符合(3.21)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可能存在多个潜在不符合的原因。
注2: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不符合行为,而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其重复发生。
3. 24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程序一旦形成文件, “形成文件的程序”将被频繁使用。
3. 25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证据的文件。
注:记录可用作可追溯性文件,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
3. 26 范围 scope
组织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来管理的活动、设施及决策的范畴,可包括多个边界。
注:范围可包含与运输活动相关的能源。
3. 27 主要能源使用 significant energy use
在能源消耗中占有较大比例或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有较大潜力的能源使用。
注:重要程度由组织决定。
3. 28 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管理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人员。
注:最高管理者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控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