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的设备、机器、照明或电气装置;
2、附属设备(工作台、料架);
3、台车、推车、叉车;
4、正常使用中的工具;
5、正常使用的工作桌、工作椅;
6、尚有使用价值的消耗用品;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尚有利用价值的边角料;
8、垫板、胶桶、油桶、化学用品、防尘用品;
9、使用中的垃圾桶、垃圾袋、清洁用品;
10、使用中的样品;
11、办公用品、文具;
12、推行中的海报、目视板、看板;
13、推行中的有用文件、图纸、作业指导书、报表等;
14、消防设施、安全标识;
15、使用中的工具柜、个人工具柜和更衣柜;
16、饮水机、茶具;
17、最近三天的报纸、未枯死发黄的装饰盆景;
18、其他有用物品等。
不要:
1、地面上(或地板上)的
①、废纸、灰尘、杂物、烟蒂;
②、油污;
③、不再使用的设备、工夹具、模具;
④、不再使用的办公用品、垃圾桶;
⑤、破垫板、纸箱、抹布、包装物;
⑥、呆料或过期样品;
⑦、过时的定置线、标识等。
2、桌子或柜子
①、破旧的书籍、报纸;
②、破桌垫、台垫和椅垫;
③、老旧无用的报表、账本;
④、损耗的工具、余料、样品;
⑤、空的饮料瓶、食品袋等杂物;
⑥、无用的劳保用品、须丢弃的工作服等。
3、墙壁上(目视板上)的
①、蜘蛛网、灰尘、污渍、胶渍;
②、过期的海报、公告物、标语;
③、无用的提案箱、卡片箱、挂架;
④、过时的公告物、标语、信息;
⑤、损坏的提示牌、灯箱、时钟;
⑥、破损的文件袋;
⑦、乱写乱画的字迹、残留的张贴物等。
4、吊(挂)着的
①、工作台上过期的作业指导书;
②、不再使用的配线、配管;
③、不再使用的老吊扇;
④、不堪使用的工具;
⑤、更改前的部门牌;
⑥、过时的标识;
⑦、破损的文件袋等。